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申报在即,根据学校有关领导研究决定:2008年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原则上从2008年申报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人员中产生。科技处只受理组织省教育厅重点项目申报工作。
1、凡是2008年申报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人员愿意申报2008年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请按照2008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要求进行申报。但是根据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正高职称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2、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项目的教师可以申报2008年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3、凡是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
5、材料要求:申报重点项目报送申请材料1式5份(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需要交查新报告),项目主持人及项目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意申请书均需要套印。
1、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两项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申报,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含尚未结题的人员)。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需要有3-10人(除项目负责人外),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2、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申请书时必须出示查新报告(需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进行科技查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重点项目校内将集中组织陈述答辩,按省教育厅科技处下达指标数择优上报。
3、申请书封面上“所属学科”必须按照湖南省高校科技网上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申请书第7页的“学校审查意见”请各申请人以学校的名义填写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内容,并注明:如课题立项,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予以经费配套。
科技处受理时间截止2008年4月1日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科技处社科办、自科办
五、联系电话: 8565372 13508439667(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