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宿管部、学院、个人各执一份)
2、 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班在放假前要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遵纪守法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学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不得中途逗留。放假期间,如有急事可与院办联系(电话:0743—8564874)。
3、 有补考、缓考的同学,假期应抓紧时间复习备考。期末考试成绩可以上校教务处网站查询。没有缴清学费的同学,寒假期间积极筹措学费,在自己缓交申请书中所承诺的时间内缴清学费。
4、积极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实践活动中,我院学生要积极维护吉首大学的形象,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注意自身安全,要认真填写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撰写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材料(《假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下载),返校后交学工办,院团总支将统一进行组织评审与表彰。
5、 假期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并及时到院学工办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需按《文学院学生请假制度》提前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2月24日晚院学生会将组织学生干部查寝。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须在2月24日前返校,配合学工办做好开学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开学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教师放假有关事项
1、教师于1月21日前到院教务办公室领取下学期教学任务书、授课任务书、备课本等,便于假期做好备课工作。授课计划于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交教务办。逾期未交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任课老师必须在2008年1月21日前完成所教课程的阅卷工作,把所有试卷、记分册(必须完成学生成绩分析及课程考核结果总结,记分方式全部采用百分制)、试卷分析表(内容中必须有关于考试成绩的分析)及时交教务办。逾期未交者,教务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寒假期间院办将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并负责报刊发放和其它相关协调工作。
4、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严禁教职工参加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5、树立安全意识,凡寒假外出的老师,请到院办进行登记,以便有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