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一、根据学校学生助学贷款中心的安排,将于开学之后组织2008年度助学贷款工作,因此,请尚未贷款并打算贷款的贫困同学务必于假期准备好相关材料:由乡镇府或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的家庭贫困证明一份(从学工部网站下载贫困证明样本);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单亲的只需提供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孤儿提供抚养人、监护人的)。
二、续贷的同学只需签署续贷合同。
三、2007年度助学贷款已经全部划拨到学校助学贷专用款账户,并缴纳学费,学生本人不能支 取,缴费收据,届时发放给相应同学。
文学院学工办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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