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的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报,经各班综合测评小组评审,各年级审核,学工办检查,已评选出2008-2009年度学生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意见受理电话:8564106 (学工办)8564874(院办)。
附件:文学院2008-2009专业奖学金.doc
文学院学工办
2009年9月25日
【关闭】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2242011 |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