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文艺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研究生。七年来,我院严格遵循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常规要求举办研究生教育。与此同时,我院还充分发掘本院优势资源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新路子和新途径,建构了基础性、前沿性与民族性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形成了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采取了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这种“三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方式,不断提升了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彰显了我院研究生教育的鲜明特色。
面对当今知识经济和文化创新时代的特征,我院以培养研究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强劲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的思维方式为理念,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彰显培养特色以及促进师生创新能力为目标,不断建构和完善基础性、前沿性与民族性相结合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根据不同专业相关具体特征和人才培养要求,我院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建构首先充分考虑基础性与前沿性相统一,在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方面不断做出调适与探索。对不同专业的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知识结构做出积极革新与调整,不断改良知识板块间的比例、不断提升和更新知识内容和前沿信息。也不断补充新的研究成果,从而有效完善研究生课程的知识内涵、拓宽知识视野、提升知识品位,激发学生创新能力,形成以培养研究生具有坚实专业理论知识和扎实专业基本能力为目标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从而发挥研究生课程成为师生学术对话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作用。
与此同时,我院立足湘、鄂、渝、黔边界区域独特资源优势,通过科研成果与学科成果的转化,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本土化充实,体现出我院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地域性与民族性相结合的特征。如,文艺学专业的乡土美学研究、湘西本土文化研究,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的里耶秦简研究、湘西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等课程,都充分挖掘了地方优势资源和学科科研成果资源,通过资源课程化、课题课程化的途径,体现研究生课程内容的地域性与民族性特征。
不仅如此,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原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根据专业特点和专业培养要求,我院研究生课程体系的设置充分将基础性层面的课程、前沿性的学科动态与地域层面的民族性层面的课程有机结合,在整体上形成基础性、前沿性与民族性的充分结合,形成了板块协调、内容厚实、开放性强的知识结构体系,创建了基础扎实、视野宽广、前沿性强、特色鲜明的课程知识结构以及课程群。这既能有效培养研究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学术素养,又能有效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在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方式上,我院实行的是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的方式,这促进了我院研究生培养理念、培养方法的改进,真正实现传输式、启发式与对话式教学的相结合,实现知识接受、思维训练与方法引导相结合。
课程教学法是一种传统的培养方法,重在以课堂讲授的途径对具体课程进行学习,同时,还给学生提供必读书目,师生进行交流讨论,从而掌握基本知识理论。课题引导法以课题为手段来夯实学生的基础、整合其理论与知识,以课题为催化剂来促进知识与理论的增值,最终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我院自2005年初,在2004级文艺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就开始实验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围绕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我院的硕士生导师先后进行四次研讨,组织研究生进行了三次集体交流,而且还请来我院讲学的王岳川、张法、吴炫等教授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院组织申报了校级、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
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得研究生应该通过课题研究来进行研究性学习,导师应该通过课题研究来进行研究性教学。这就要求:一方面,导师自己要有科研课题(可以是申报立项的科研课题,也可以是已有研究计划并拟出了研究方案但目前还没有申报立项的课题);另一方面,研究生从一年一期开始就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拟定三年研究计划。
这种培养方式的施行,首先,增强了学生的创新能力与科研能力,推出了一大批科研成果。有学生在《文艺理论研究》《文艺报》《民族语文》等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有多名学生的学位论文的选题还被湖南省教育厅立项资助。林铁同学的学位论文被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艺学2008级硕士生龚芳敏同学在这种教学方式的启发与训练下设计论证的课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这即是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这一富有特色的培养方式的典型成果。
为全面激活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导师资源,让研究生得到优质指导,我院实行集体指导下的导师负责制,也即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个研究生都可以要求其他导师进行指导,每个导师也都有义务对其他研究生进行指导。这种指导方式的典型表现形式和基本途径就是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预答辩。特别是预答辩制度的施行,有效实现了我院研究生培养方式上的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切实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体水平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院是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中最早提倡并设立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的培养单位之一。在预答辩过程中,我们采取导师回避制。回避制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导师不评阅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不给预答辩委员会提出建议;第二,导师不参加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委员会。我院文艺学导师较多,我们往往是分组进行,导师与学生交叉在不同的组进行预答辩。汉语言文字学导师较少,但在自己的硕士进行预答辩时,尤其是对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做出定性评价时,导师要求主动回避。在预答辩过程中,预答辩委员会集体指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中诊断,包括论文的框架设置、问题意识的出现、文献资料的补充、观点的提炼推敲以及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等,为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建设性的意见。这样以来,强化了论文写作与研究生培养的集体诊断与指导功能。
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学论文进行集体会诊、展开学术评议、做出学术定性时,我们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最后做出集体决议。集体决议作出后,导师要充分尊重和维护集体决议的严肃性,被否决的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必须认真消化、吸收导师组的学术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作出认真的修改。导师不能逾越、凌驾导师组之上。这样以来,一方面增加了导师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强化了研究生的规范意识与质量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了我院研究生导师的集体合作,突显了我院指导研究生的整体责任性,通过集体把关,使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前来主持答辩的同行专家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赵炎秋教授、赖力行教授、谭桂林教授,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季水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李运富教授、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吴泽顺教授等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与总体质量赞不绝口,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在通过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在论文正式答辩中12人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6人被评为吉首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人的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七年来,我院研究生教育在紧抓人才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研究生教育的特色。近年来,我们在课程体系建构、教学方式改革与培养途径创新方面不断进行积极的创新性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我院研究生教育的“三结合”特色,即在课程体系上注重基础性、前沿性与民族性的结合,在教学方式上,强调课程教学法与课题引导法相结合,在指导途径上,实行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成效,赢得了学界与社会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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