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关于加强大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的实施细则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立人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养,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全院营造和谐、文明、团结的氛围和洁净雅致的学习生活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与思路
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把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公德,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心理健康,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
用传统文化教育人,用高雅艺术熏陶人,用优秀作品鼓舞人,用典型事迹感召人,用文明素质塑造人。通过“环境建设、文化熏陶、宣传引导、督促监督、考核评比”推动大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田茂军、罗恵缙
副组长:向军、王焕林
成员:王江生、彭广林、林铁、任倩、刘畅、杨大智、全体班级导师、院关工委成员、文明督查队队员
2、组建文明督查队
队长:安昭旭
副队长:陈泳成 谭利明
队员:张海曼 陈智 陈丽芳 郑妙妙 朱 婷 范志超
张 莹 符黎明 张彩丽 梁月莹张 勰
三、总体措施
建立宿舍文化艺术长廊、成立文明督查队、推行党员寝室挂牌制、持续开展“洁雅行动”、通过微电影微信等宣传引导、开展大学生文明素质养成考核评比活动。
四、具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思想行
为准则,努力做到“八讲”、“八无”和“八不准”。
八讲:语言讲文雅、行为讲文明、校园讲秩序、宿舍讲卫生、学习讲诚信、生活讲节俭,人际讲和谐、处事讲真诚。
八无:地上无杂物、墙上无污迹、门窗无灰尘、生活无陋习、口中无秽语、行为无违纪、穿着无不雅、处事无欺诈。
八不准:
1、不准在宿舍门口、走廊和楼梯间随意堆放垃圾、卫生工具及个人物品;
2、不准向窗外扔垃圾、泼水、吐痰;
3、不准在宿舍窗台上摆放盆栽植物、鱼缸及其他物品,谨防高空坠物伤人;
4、不准在宿舍内做饭菜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5、不准在宿舍内养宠物;
6、不准上课玩手机;
7、不准带食品进入教学楼、实验室和图书馆;
8、不准穿拖鞋、背心、吊带装等进入教学楼、实验室和图书馆。
五、考核评比
每学期开展一次考核评比,评选出先进班级、文明寝室,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考核评比结果与综合测评、各类奖学和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挂钩。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