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预审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文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预审程序、职责规范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学生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质量把关。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入党材料整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有的要亲自动手。
二、各支部按学院党委规定时间将整理好的入党材料及《吉首大学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送交任倩同志进行初审,苏吉林同志指导和协助做好初审工作。
三、任倩同志将初审合格的入党材料连同《登记表》一并呈送学院党委副书记向军同志进行终审签章,并指派专人携带《登记表》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回各支部所需要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四、各支部组织委员到任倩同志处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和检查本支部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确保填写的质量。
五、各支部将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按学院党委规定的时间送交任倩同志,然后由任倩统一呈送向军同志,并由向军、王江生等同志商定安排专人谈话、党委审批等后续工作。
六、任倩同志指派专人将文学院党委审批签章的《吉首大学接收预备党员登记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