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生记者杜雨通讯员郑海洋郭家豪)11月29日下午,在我校砂子坳校区音乐与舞蹈学院实验剧场举行了2016年校园之星终审评选活动。我院推荐的两位候选人2013级中师班殷沙漫和2013级中文班石静咏诗均被评为校园之星。
党委宣传部部长戴林富,校友总会秘书长、副会长、校办副主任李荣光,素质教育中心主任李超,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廖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石维贵担任了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委。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龙先琼及包括我院党委副书记向军在内的其它各院领导及嘉宾莅临现场。
经过了学院寻访、网络遴选、书面评选等阶段,我院推选的殷沙漫、石静咏诗两位同学成功进入到终审评选环节。
在终审评选中,我院两位候选人通过视频展示、推荐人讲说等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展示了各自的个人事迹。
殷沙漫因一句承诺,坚持参与公益活动已达十年之久。从2006年到2016年,从广东惠州到湖南吉首。在公益志愿之路上,她克服低钾血症、家庭贫困等困难,坚持志愿服务。她的推荐人称她为“向爱而生的公益疯子”。
图为公益之星殷沙漫(杜雨摄)
石静咏诗的父亲,本是一名有理想抱负的书法老师,却因意外失去了双手和双眼。从此,石静咏诗便成为了父亲的眼和手,一边学习一边照顾父亲,并延续着父亲的理想和人生。她在课余时间义务支教。唐生周教授引用孔子的“父母唯其疾之忧”来评价石静咏诗。
图为道德之星石静咏诗(杜雨摄)
龙先琼在总结中说道:“ 聆听了校园之星的候选人的故事,甚是感动。他们的故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育和启发。这些人有理想、知上进、高品行、敢担当,他们是我校大学生群体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同学们要向他们学习优秀的品质、高尚的品德、良好的习惯,这些虽是平凡事迹,但却给了我们心灵的洗礼。校园之星用实际行动树立榜样,是可亲、可近、可信、可学的榜样,同学们要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提高自身修养素质境界,使校园之星的正能量广为传播,成为能够担当祖国和人民重托的青年。”
图为合照(杜雨 摄)
经过评委现场问答等环节。最终,我院殷沙漫被评为“吉首大学2016年公益之星”,石静咏诗被评为“吉首大学2016年道德之星”。
学生编辑:刘欣然 许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