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吉首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小组人员及工作分工 (一)外语复试小组 成员: 考核内容: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外语口语的能力以及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二)专业复试小组 成员: 考核内容:全面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考核时间: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
(三)政治考核小组 成员: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团队精神以及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 考核时间: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四)心理健康测试 测试方法见心理中心下发的《201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实施方案》
(五)后勤服务与联络组 组长: 成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复试工作的后勤与联络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总成绩÷5×0.6=A; (2)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及临床医学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外语能力测试占5%、专业课笔试占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35%),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总成绩÷5×0.5=A; (2)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35; 综合成绩=A+B。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各招生院(室、所)务必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补充说明 (1)我院实行差额复试。 (2)我院“双少”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英语符合国家规定双少线,且总分不低于330分。
四、复试时间、项目及程序安排 (一)复试时间:3月28日至3月30日 1、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8:30—17:00 2、外语能力测试:3月29日8:30---13:30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3月29日8:30---13:30 4、专业笔试:3月29日14:30—16:30 5、专业加试:3月29日18:30—22:30 (二)复试项目 1、专业课笔试 2、面试 (三)程序安排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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