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文学院关于申报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2004级(师范)各专业第一批教育实习已经完成,根据吉首大学实习管理相关条例,按照参加教育实习学生总数的20%的比例评选校级和院级优秀实习生,请各班在下周一(11月26日)前将优秀实习生汇总表,以及相关学生的优秀实习生审批表交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