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和非师范)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统一决定,现将2007中文中教专业选修课课程安排公布如下,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下列要求,于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上报院务会,评议通过后方可开课,逾期则取消申报资格。
注意事项:
(一)新增专业选修课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具有副高职称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课程:见附件1
3、申报要求:①需提交个人开课申请一份
②填写文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2)
(二)已开设专业选修课申报要求:
已开设过的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详见附件1),不需要再提出申请和提交表格,只需向教研室主任上报即可。
附件:
1、文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选课排课计划中文中教选修课程开设09—10学年第二学期.xls
2、文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选修课课程开课申报表文学院专业选修课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