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关于申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素质选修课的通知

吉大素通[2009]2号

 

关于申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素质教育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就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教育课程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教育课程的申报:

1、本学期已经承担素质教育课程的老师可以直接在教务处教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可不再填写申报表,但各单位在汇总表上要填写。

2、本学期没有承担素质教育课程的老师或者新开设课程申报素质教育课程则须填写申报表,并且新申报课程必须符合素质课程模块结构的分类范围,教师可以在《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指南》(见附一)中选择申报,也可以自主申报。申报课程须具有比较系统的课程内容,比较完整的教学大纲,比较成熟的讲稿,比较可行的教学手段、方法和条件,符合素质课程的普识性、易受性和养成性的教育等特点。不得以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相同课程申报素质课程。

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的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特殊人员申报素质课程必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

3、申报程序:个人填写《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申报表》(见附二)→所在单位审核、汇总→所在单位统一申报,交申报表和《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三)(吉首校区交素质教育中心,张家界校区交教务办,所有上交表格的电子稿发送到jdszjyzx@163.com)。

4、为保证学生选课,各专业申报素质教育课程不得少于3门。

二、素质教育课程的选修

1、素质课程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通过学校教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选课。

2、09级学生在七个学期内必须选修满10个(含10个)以上学分的素质课程方可毕业。其他年级学生仍按照原来培养方案执行。

3、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含省级)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取得三等奖(含三等)以上奖励的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学分课程;学生参加学校素质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学分课程;学生获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项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学分课程。以上抵扣累计不超过2个学分。免修学分的认定工作由素质教育中心认定,学生需提交免修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素质教育课的同一门课程必须有40个学生选修方可开班。

2、素质教育课程由院(部)及其他二级单位按学校要求统一组织申报,由素质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立项开设。

3、待遇:素质课程课时计入教师年度总课时量;素质课程课时酬金由素质教育中心按教师实际上课时数考核计发;素质课程享有同专业课程等其他课程一样的建设待遇;学校对素质课程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4、开设:素质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安排在其它时间,请老师在申报时注明;素质课程通过教务综合系统管理对学生网上开放。

6、2009-2010年度第二学期的素质教育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周一)下午5: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素质教育中心(创业园307室):李超    8225002

张家界校区教务办:魏伟   8202089

 

 

 

 

                        吉首大学素质教育中心

                           2009年12月29日

 

附一:《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指南》

附二:《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申报表》

附三:《吉首大学素质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

申报相关复印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