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科学学位、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新闻传播学学业学位、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
职 责:负责学院的复试、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
(三)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
分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和新闻传播学、学科教学(语文)三个复试工作组,具体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各组复试工作。学科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名,且应具有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四)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小组每个评委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统计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计算平均分成绩。评分记录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复试场所。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所有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分数线(B 类考生)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学校自主划线学科专业(学科语文方向)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国家B区的学科专业(领域)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线降30分;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线降15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线降20分,且总分不得低于251分;报考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线降15分,且总分不得低于1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4.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5.不接收破格申请。
6.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7.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8.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一般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 B 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5.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差异,考生初试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准。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6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 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务必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完成缴费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调剂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应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6.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7.《吉首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由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
(二)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长共为120分钟。
(四)复试安排
时间 |
项目/内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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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 |
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
3月30日 9:00—17:00 |
线下报到(报到地点:第一教学楼文传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21);资格审查;心理测试(按心理中心测试方案进行) |
其他相关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
3月30日 19:00—21:00 |
分专业笔试 |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研究生院《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3月31日 8:00开始 |
学科教学(语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面试地点为中文之家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面试地点为党员活动室 新闻与传播专业面试地点为影视鉴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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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8:00开始 |
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3月31日 8:00开始 |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
3月31日 晚上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 |
地点:影视鉴赏室 |
3月31日 晚上 |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 |
地点:党员活动室 |
4月1日 8:30—10:30 |
专业加试 |
加试地点为文传学院中文之家,加试科目见研究生院《吉首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4月1日 12:00—17:30 |
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和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
地点:第一教学楼文传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21 |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待调剂完成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5%、专业课笔试占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2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总成绩÷5×0.6=A(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25;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外语能力测试占5%、专业课笔试占1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3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总成绩÷5×0.5=A(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35;综合成绩=A+B。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以及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
(三)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院在复试工作中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虚心接受社会与考生的监督。考生复试结束后,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QQ群:67638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