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和研究团队的创新能力,积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为建设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校级课题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度吉首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面向全校有意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设置。择优资助,每项资助8000元。获得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或在学校规定的D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学校规定的C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即可结项。若以论文结题,所发表的论文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只能标注“吉首大学校级课题资助”字样。申报书见附件1。
(二)一般项目面向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教师和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设置。教师类项目拟按不超过申报数70%的比例立项,每项资助2500元。研究生、本科生项目拟按不超过申报数70%的比例,每项资助2000元。研究生项目需在公开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科生项目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以研究项目为内容作为毕业论文并被评为优秀等级即可结项。申报书见附件2和3。
(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创新招标项目面向校内外所有科研人员设置。每个基地立项资助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各重点研究基地组织实施。要求每个基地设立1-3项本科生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
(四)各类专项委托项目各类专项委托课题由相关委托单位设置,立项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2.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请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交社科处209-2室,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发社科处邮箱jsuskc@163.com。
联系人:杨帆、杨惠、夏晨晨(社科处209-2室)
电话:0743-8560776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