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要求的老师按学校科技处的要求积极申报。
10月31日以前完成申情书的填写与打印。同时向院办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一份。
提交信箱:wushiman@jsu.edu.cn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支持我校优秀学术著作出版,促进学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依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次评奖主要资助有较大科学意义的优秀学术著作,重点支持对重点学科、学位点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第三条 评奖采取自愿申请、专家审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高的著作。对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和重点学科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一、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是著作所有者,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吉首大学;著作权属于多人时,其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二、我校教职员工在2005年元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第六条 申报者必须填写《吉首大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请在www.jsu.edu.cn/kjc下载)一式三份,及反映著作水平的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评价)一式三份,并向科技处提交申报专著二本(获奖后的著作在科技处存档,未获奖的著作由科技处返还给申请人)。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吉首大学第三届优秀学术专著申报一览表、在受理时间递交科技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第七条 申报者单位请于2007年10月25日-----2007年11月25日将申报专著及有关材料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本项奖将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定,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凡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委人数90%的,给予一等奖励;超过80%的,给予二等奖励;超过70%的,给予三等奖励,审定结果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金发放。
第九条 本次评奖资助率为申报专著总数的(70%),其中一等奖占获奖专著数的(10%),二等奖占获奖专著数的(20%),三等奖占获奖专著数的(40%)。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0元、12000元、8000元。
第十条 奖金若涉及个人所得税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本次评奖拟定于2007年12月15日,由科技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 评奖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分组初评,按申报专著数多少分为5组,每组由5个评委组成初评小组,各组在认真审读申报材料、充分交换意见和评分的基础上,按分数高低初定入围名单;第二步综合终评,由各组组长组成综合评定组,对各组推荐获奖专著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综合评比,按分数高低和获奖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奖项。
以上附件见学校科技处网站,可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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