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1〕251号)、《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现将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我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校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 rms.xuefeng.space。请将该链接复制到谷歌浏览器,限用谷歌浏览器),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已有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及密码的老师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账号,机关单位个人申报请与社科处联系。请科研秘书及时向社科处索取账号与密码,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请账号与密码(机关单位除外)。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20日,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为10月20日,逾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者请在系统下载、填写并上传申请书。10月20日由各学院统一填写好《申报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指定邮箱,同时交送1份纸质申请书到社科处208室。机关单位直接按要求报送社科处。
3、学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组织、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工作。
联 系 人:王莲思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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