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等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办法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
2.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或教育学相关申请书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请从本通知所附链接点击下载)等,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申请书中相关名称及代码的填写请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见附件链接)。
4.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便于带附件一起装订)。
(2)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人请务必完整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注意拉条往右拉),并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一致。汇总表可不打印,但要拷贝在光盘中。
(3)申报成果:报送7套书稿(如申报书稿字数超过60万字,须同时报送7套书稿和7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书稿不需要匿名。
(4)相关附件:
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8份,附在《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后面一起装订。
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一式3份(见附件6),要求一张A4纸双面打印或一张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
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3本,并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以word文档格式自行撰写)一式3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或中缝装订。
(5)电子光盘一式2份,须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勿将本是word或excel格式的文件自行转换为PDF格式。光盘上请用油性笔(请勿贴标签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及学科分类。
(6)全部申报材料请装袋,封面贴申请书首页。
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申报时间
我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6月22-24日。
社科处联系人:社科处208办公室,杨帆(6605)
社科处电子邮箱:jsuskc@163.com
请点击链接查看下载申报表格
http://www.nopss.gov.cn/n1/2020/0428/c219469-31691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