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感恩为先”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二级关工委:
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立人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大学生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1-2012学年度“感恩为先”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5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关工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大学生中开展“感恩为先”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的人文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感恩意识,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内容 “感恩为先”教育活动应围绕“感恩父母、感恩师长与朋友、感恩社会和祖国、感恩自然”等内容来展开,从三个层面实施感恩教育:从认知层面点拨学生识恩、知恩;从情 2 感层面培养学生感恩意识;从实践层面引导学生感恩于行。活动形式力求创新,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活动实施方案的制订(2011.11——2012.1) 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感恩为先”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和内容,结合本学院学生特点、专业特色,制定出本学院学生“感恩为先”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包含具体的活动形式、完成时间及经费预算,方案于2011年12月25日前上报(吉首校区报到校团委226办公室,张家界校区报到张家界团工委;电子文档发送到团委邮箱:tuanwei@jsu.edu.cn)。 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及关工委根据各学院拟订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讨论,形成吉首大学学生“感恩为先”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活动的实施(2012.1——2012.11) (三)活动的总结、表彰(2012.12)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总支及二级关工委要高度重视该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学院2012年学生德育教育的整体计划中,成立主题教育工作机构,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为学生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引导学生在教育过程 3 中自主规划、自主组织、自主参与。在活动方案的策划中要重视与活动目的相结合,与学生实际相结合,与学院特色相结合。 (三)在活动形式的策划中要求真务实,敢于创新突破,挖掘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类型。 (四)各学院在积极组织活动开展的基础上,要认真收集保存相关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在活动结束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交校团委。 (五)学校将根据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及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青团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首大学关工委
吉首大学学工部
首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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