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和非师范)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统一决定,现将2007中文中教专业选修课课程安排公布如下,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下列要求,于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上报院务会,评议通过后方可开课,逾期则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范围:具有副高职称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均可申报
②填写文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2)
已开设过的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详见附件1),不需要再提出申请和提交表格,只需向教研室主任上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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