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素质通识课程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申报相关内容以及要求请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并下载有关表格。
2、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9日,请各单位在此之前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按要求申报并上交汇总表以及相关材料。吉首校区交至素质教育中心,张家界校区交至教务办魏伟老师处。
1、已经承担素质通识课程的老师可以直接在教务处教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可不再填写申报表,但各单位在汇总表上要填写。
2、没有承担素质通识课程的老师或者新开设课程则须填写申报表。新申报课程必须符合素质通识课程模块结构的分类范围,教师可以在《吉首大学素质通识课程指南》(见附一)中选择申报,也可以自主申报。申报课程须具有比较系统的课程内容,比较完整的教学大纲,比较成熟的讲稿,比较可行的教学手段、方法和条件,符合素质通识课程的普识性、易受性和养成性的教育等特点。不得以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相同课程申报素质通识课程。
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的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特殊人员申报素质通识课程必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
4、为保证课程质量和学生选课,各学院应积极组织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申报相关课程,各专业申报素质通识课程不得少于3门。
1、素质通识课程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通过学校教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选课。
2、09级以后的学生在七个学期内必须选修满11个(含11个)以上学分的素质通识课程方可毕业。09级以前的学生仍按照原来培养方案执行。
3、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含省级)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取得三等奖(含三等)以上奖励的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5学分课程;学生参加学校素质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5学分课程;学生获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项可免修创新能力类1.5学分课程。以上抵扣累计不超过3个学分。免修学分的认定工作由素质教育中心认定,学生需提交免修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1、素质教育课的同一门课程必须有40个学生选修方可开班。
2、素质通识课程由院(部)及其他二级单位按学校要求统一组织申报,由素质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立项开设。
3、待遇:素质通识课程课时计入教师年度总课时量;素质通识课程课时酬金由素质教育中心按教师实际上课时数考核计发;素质通识课程享有同专业课程等其他课程一样的建设待遇;学校对素质通识课程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4、开设:素质通识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和周六、周日,请老师在申报时注明;素质通识课程通过教务综合系统管理对学生网上开放。
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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