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通知,现开展本学期期初学生证补办工作。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按要求办理补证手续。
1、从即日起开始补办学生证。截止日期10月21日(第7周周四)上午12:00之前。
2、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请下载附件(补办学生证证明存根),并按要求填写补办学生证证明存根(请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贴好照片、请辅导员签名、黏贴身份证复印件)。乘车区间请填写吉首至本人户口籍贯所在地,如果需要变更乘车区间的同学请到当地派出所打证明,并将证明交教务办存底。如发现虚报乘车区间的,将不再给予补办学生证。将填好后的表与费用(每个学生证工本费8元)交至学习委员处。
3、请各位同学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和补办费用交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以班为单位统一在10月21日上午12:00点之前交文学院教务办公室,以便及时上报学校学籍科统一办理。
附件:学生证补办存根
200921615911626补办学生证证明.doc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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