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人才培养计划(2008版)和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和非师范)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统一决定,现将2009中文中教专业选修课信息下达到各教研室。欢迎各位老师积极申报,请需要申报专业选修课的老师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上报院务会,评议通过后方可开课,逾期则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范围:具有副高职称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均可申报,请需要申报的老师选择与本人专业相符合的课程。
3、申报要求:①需提交个人开课申请一份;②填写文学院专业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已开设过的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详见2009中教中文选修课一览表),不需要再提出申请和提交表格,只需向教研室主任上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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