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请同学们认真核对补考信息,凡有误者请今天之内上报(3月12日),逾期因为数据有误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2、考试者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补考证进入考场。补考证请学委本周四至本周五上午下班前来教务办办理。
3、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考试舞弊者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凡专业选修课(除《汉字学》、《逻辑学》、《西方文论》需要进入考场考试外),补考学生请自行与任课老师联系,以提交论文或作品等方式,取得成绩。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在第三周周三前向教务办统一提交。
附件:8-130312093611.zip(教务处更新数据,请以本次为准!请自行筛选,11新闻2班补考数据请在《新校区本部》中查询)
文学院教务办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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