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9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和2011年省级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申报
1、立项方法及指标
采取学院限额申报、教务处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院立项项目(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2),并从中择优遴选出23个项目(含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5项)推荐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为鼓励学院重视大学生创新项目建设,对项目立项指标引入奖惩机制。对项目立项计划指标按照各学院二、三年级学生人数先进行比例分配,再进行指标增扣。参照2008-2011年立项项目的结题率,学院所有项目目前结题率为100%的,增加1个申报指标,结题率低于90%的,减少1个申报指标,低于60%的减少2个指标;对在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论坛上获奖的项目所在学院增加1个指标;对2013年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院按项目数奖励指标。
2、经费资助
校级理工类项目资助3000元/项、文科类2000元/项,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获省级立项者,省教育厅对理工类项目每项项目资助1万元,文科类项目每项项目资助0.8万元。经费由学院负责监督管理,并可在经费的总额度内根据各项项目开支不同需求统筹安排使用。经费使用参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学院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3、申报条件
(1)立项原则
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项目选题要求
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项目。
(3)申请人资格
①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②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③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④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⑤申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
(4)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4、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3),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评审
请各学院严格按教务处下达的《吉首大学2014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指标》(见附件2),对申请项目按《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初评与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5)一式二份,并将审核后的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统一于5月5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评审、立项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于5月10日前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获校级立项者,需填写《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6),被推荐为省级项目者,需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7),并于5月12日将纸质、电子文档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
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二、2011年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和往年项目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11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请各学院对照《吉首大学2011年省级项目未结题统计一览表》(见附件8),认真组织本院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按要求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见附件9、10),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院应采取措施,在做好结转工作的同时,督促项目主持人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变更表,报教务处备案。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应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提交《××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一份,并提交《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1)。
3、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word2003版本)统一于5月5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结题附件材料请扫描成电子文档,可不交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susjk@163.com。
4、未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和总结的,立项时将减少本年度的项目计划数。
三、工作要求
1、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项目的申报。
2、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制定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保障和引导学生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
3、各学院要将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作为教学任务对待,既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承担指导任务,又要加强质量管理。
4、初评过程中,各学院对推荐的项目的选题应认真把关。特别是应加强指导教师的作用,既要充分保护学生自主选题的积极性,又要对学生的选题加以充分引导,力求学生的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5、学校各示范实验中心、实验室、实习基地要给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6、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做到项目研究和专业学习两不误。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张榜英 袁东华
联系电话:0743-8563792
电子邮箱:jsusjk@163.com
张家界教务办 联系人:卓月明
联系电话:0744- 8219870
电子邮箱: zhuoyueming @126.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98号)
2、吉首大学2014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3、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学生填写)
4、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学院填写)
5、吉首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学院填写)
6、吉首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
7、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8、吉首大学2011年省级项目未结题统计一览表
9、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10、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1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4日
2014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和2011年省级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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