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细则。
10月10日,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对学生提交的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10月15日,学院评审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如有任何问题,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关闭】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2242011 |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