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7年度“以赛促学”工程之
第三届摄影创作大赛通告
摄影创作大赛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以赛促学”十一大工程项目之一,体现了读图时代大学教育对学生图像素养的关注和期许。本院各专业对摄影创作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全院各级各类学生对当代摄影活动的事实接触已成必然。摄影就在同学们的身边,创作能引发起同学们的灵感。摄影创作大赛的设立正呼应了时代之潮、顺应了生活风尚,在全院具有广泛的参与基础和心理趋向。为此,以下内容将给出详细的条目指导,以助此项大赛的圆满推进。
一、大赛宗旨
面向全院各级各类全日制学生,引发学生对摄影活动的热爱,丰富大学生活的色彩,促进摄影与学生专业学习的联系,提供给学生专业实践和摄影门类结合的用武平台。通过该项赛事的积极实施,发现全院学生中的摄影人才及其优秀之作,为呼应校内外类似比赛做好第一手作品推荐准备。同时,以摄影、用图片记录下青春学子的一段人生年华。
二、参赛对象
(一)文学院各专业、各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文学院各专业、各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竞赛子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新闻摄影
1、必须由参赛学生本人亲自所拍摄,不能由他人代拍,不提倡集体合作完成方式;
2、作品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拍摄者本次大赛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3、只能上交一幅新闻摄影作品;
4、参赛者自己对作品进行命名;
5、按大赛的相关具体规定上交该类作品。
(二)生活摄影
1、必须由参赛学生本人亲自所拍摄,不能由他人代拍,不提倡集体合作完成方式;
2、作品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拍摄者本次大赛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3、只能上交一幅生活摄影作品;
4、参赛者自己对作品进行命名;
5、按大赛的相关具体规定上交该类作品。
(三)艺术摄影
1、必须由参赛学生本人亲自所拍摄,不能由他人代拍,不提倡集体合作完成方式;
2、作品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拍摄者本次大赛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3、只能上交一幅艺术摄影作品;
4、参赛者自己对作品进行命名;
5、按大赛的相关具体规定上交该类作品。
(四)摄影文学
1、必须由参赛学生本人亲自所拍摄,不能由他人代拍,不提倡集体合作完成方式;
2、作品一经发现违规即取消拍摄者本次大赛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3、只能上交一套(或单幅)摄影文学作品;
4、参赛者自己对作品进行命名;
5、按大赛的相关具体规定上交该类作品。
特别说明:以上几类摄影作品每个参赛者每年/次只能选择一项参加,且只能提交一幅(套)某一类作品。多交无效。
四、竞赛作品评比规则
(一)新闻摄影作品评比规则
1、作品必须是在摄影大赛规定的时间段内,由参赛者个人独立拍摄完成;
2、作品此前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刊登;
3、作品的新闻元素充分,画面真实、自然,切忌摆拍;
4、作品的新闻价值大,现实针对性强;
5、作品的创新性明显、新鲜感强;
6、作品的大小尺幅符合大赛规定的标准。
(二)生活摄影作品评比规则
1、作品必须是在摄影大赛规定的时间段内,由参赛者个人独立拍摄完成;
2、作品此前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刊登;
3、作品的生活元素充分,画面真实、自然;
4、作品的生活气息浓郁,现实性强;
5、作品的创新性明显、新鲜感强;
6、作品的大小尺幅符合大赛规定的标准。
(三)艺术摄影作品评比规则
1、作品必须是在摄影大赛规定的时间段内,由参赛者个人独立拍摄完成;
2、作品此前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刊登;
3、作品的艺术色彩充分,画面真实、自然;
4、作品的艺术气息浓郁,感染力强;
5、作品的创意性明显、新鲜感强;
6、作品的大小尺幅符合大赛规定的标准。
(四)摄影文学作品评比规则
1、作品必须是在摄影大赛规定的时间段内,由参赛者个人独立拍摄完成;
2、作品须由一套(若干幅)图片构成,此前没有在任何媒体上刊登;
3、作品的文学气息浓郁,各幅图片画面真实、美感强,图片之间情节衔接自然;
4、作品的文学感染力强;
5、作品的创意性明显、新鲜感强;
6、作品的大小尺幅符合大赛规定的标准。
五、竞赛程序、要求及说明(特别重要,请认真阅读)
(一)全院参赛学生在规定的2017年10月到11月内进行以上四大类的摄影创作,所用的摄影器材由学生自行解决。各类摄影作品必须由学生亲自拍摄,否则无效;
(二)每一类摄影创作作品须由学生自己先行冲洗出纸质图片,幅度为6寸,每一类作品只能提交一幅(套),由学生自行在纸质图片背面清晰地写好相关文字信息说明,包括图片作品的命名,作者所在专业、年级,电话号码等。
(三)各类摄影创作大赛纸质作品须于2017年11月28日前送达文学院新闻学教研室李端生老师处,咨询电话:13974390363。
(四)2017年12月中旬在文学院网站内公布本年度摄影大赛评审结果。
(五)对获奖的所有各类摄影作品均颁发加盖文学院公章的专用证书。证书可视实情作综合测评加分条件。
2017年10月10日
第三届摄影创作大赛通告.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