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2018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实施方案》及吉学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组织评审,拟推荐2017级新闻班宋敏、2017级中文班谷玲珑、2017级中文班段君芳参评宋祖英助学金,报学校审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公示期三天,意见受理电话:2180955、2160969。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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