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旨在通过对学生德智体几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测评,测出学生全面发展的水平,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奖学金的依据。做到奖惩分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一 总则。 学校设有农林师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奖、精神文明奖和专项奖学金。
二 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和体育成绩三部分构成
计算方法: 学年总成绩=德育素质分×30%+智育素质分×60%+体育素质分×10%
德育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平时思想品德表现进行纪实量化考核,分德育测评基础分和行为纪实加减分两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即:
(一)德育测评基础分满分为50分。凡拥护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遵守校纪校规,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学生可得满分
(二)行为纪实加减分。纪实加分总分超过50分的,以50分满分计算
1 纪实加分(同一层次同一类型按学年每项不重复加分,同类型就高加分)
A 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20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10分;校级”三好学生标兵”+8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6分;校级“优秀团员”、“文体积极分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共产党员” +4分;院级优秀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优秀寝室长、优秀教官+2分;考核合格者,校院学生干部、班委干部、党团组织成员、教官、寝室长+1分。(同一荣誉按就高原则加分,不累加)
B 辅导员助理+3分;办公室值班者+1分,优秀者+2分
D 社团、刊物主要负责人(只包括会长、社长正副职或理事长、秘书长正职、主编、副主编)+2分;积极参与学校社团活动,获得荣誉证书+1分/次,最高不超过6分加分;
E 院级优秀学生记者、优秀通讯员+2分,校级+4分,省级+6分;
(2)本学年内党训班合格结业学员+1分,发展为预备党员的+2分,评为优秀党员的+3分
(3)热爱集体,积极组织校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优秀主持人+4分/次、院级活动的优秀组织者、优秀主持人+2分/次,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校级活动优秀演员、优秀工作人员+2分/次,院级+1分/次,最高不超过1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4)本学年外语过四级者+5分,计算机过一级+2分 ,其它情况不加分;
(5)获奖加分:在院级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1、2、3、4、5分, 在校级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2、3、4、5、6分,在州级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3、4、5、6、7分,在省级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6、7、8、9、10分,在国家家级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加7、8、9、10、11分。
(7)受学校通报表扬、或因见义勇为受表彰者+4分,院系通报表扬者+2分
(9)主动进行社会实践及专业实习者+1分,院级优秀实践者+2分,校级优秀实践者+3分
(10)发表消息、影相作品(同一作品只能加分一次),校级刊物+1分/篇(不超过6分);州级+2分/篇(不超过10分),省级+3分/篇(不超过15分),国家级+5分/篇(不超过20分)(网络转载不重复加分);发表通讯、书评、文学作品,校级+3分/篇(不超过9分),州级+4分/篇,省级+6分/篇,国家级+8分/篇;发表学术论文,州级刊物+10分,省级刊物+15分,国家级刊物+20分(网络转载不重复加分,网上发表以上作品不加分)
(11)为院里活动拉赞助者,按以下标准加分:500元以下+1分,500—1000元+2分,1000—2000元+3分,2000元以上每增加500元+1分
(12)积极申报课题获得立项的,省级资助课题主持者+12分,参与者+4分(参与者不超过4人);学校资助课题主持者+6分,参与者+2分(参与者不超过3人);自筹经费课题主持者+3分,参与者加+1分(参与者不超过3人)
(13)院级专业特色活动,按获奖等级分别加5、4、3、2分(如师范生素质比赛,广告设计大赛,主持人风采大赛等)
(15)被评为院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的班级全部成员+2分,校级+3分,省级+6分
(16)一学年,专业总成绩前五名,分别加5、4、3、2、1(限于同专业合并评比的班级);单独班级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17)同年级考察科目按专业测评优、良、一般、合格分别为90、80、70、60
(1)无故不参加党团活动、政治学习的,缺席一次扣2分
(2)宿舍卫生不合格被院系通报,责任人及当日值日人员各扣2分,年终评为不文明寝室,宿舍成员每人扣5分
智育素质分=各科总成绩÷ 科目总数 满分为100分
有补考者,补考一门平均分扣5分,补考不及格者扣10分,补考者可以参评奖学金
体育素质分按体育成绩计算,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全班同学的体育素质分为满分
(4) 一学年内,补考后还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不能参评;
(5) 从综合测评到奖学金发放之前时间内,如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扣除一半奖学金,擅自校外租房则扣除全部奖学金。
单项素质测评分若超过满分100,按100分满分计算。
在辅导员主持下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测评小组人数原则上5-9名,必须是单数;按学年评选奖学金,评选时间为每年9月,毕业生评选时间为每年6月。如有异议及不明之处请结合《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及《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例进行测评,若有冲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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