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十九个“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调动基层团组织在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团内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红旗团总支及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红旗团总支的评选以《吉首大学红旗团总支考评方案》为参考,召开团委会评选。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和办法按《团内评优条例》执行。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撰写不超过30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均附电子版本,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团委(张家界校区交到学工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和办法按《团内评优条例》执行。
各团总支认真整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30日将《申报表》2份和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张家界校区交到学工办)。
三、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
优秀社团评选范围为在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范围为在学校正式注册学生社团的干部;评选条件按《优秀社团及社团干部评选方案》执行。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认真整理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30日将《申报表》2份和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张家界校区交到学工办)。
2007-2008年度团内“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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