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发(2008)11号文件《关于组织学唱校歌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团总支决定在我院肄业生中组织开展校歌学唱及比赛的活动,此活动旨在传承吉大精神、提高爱校意识、增强学院凝聚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由团总支组织各班团支部开展,各年级自行组织学唱及预赛,每年级挑选两支代表队参加全院决赛,并评选出前三名、优秀组织奖,由学院颁发奖状、奖金。决赛由大田湾校区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承办。
1、 各年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指导,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2、 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学唱校歌活动的宣传,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每个同学对校歌做到耳熟能详;
4、 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团总支撰写学院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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