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志刚成才奖学金”评奖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激励品学兼优或学有专长的大学生,帮助大学生全面成长与成才,实现“以人名校,以业报国”的校训,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997级校友、现任北京顺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志刚先生于2013年设立了“志刚成才奖学金”。第三届“志刚成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展,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范围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本科、硕士在籍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依据
1.本次成才奖学金含如下五类单项奖:品行奖、学习奖、创作奖、创业奖、科研奖。每个奖项最多2名,共10名,每项奖金5000元人民币。
2.申报者依据《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志刚成才奖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见院网站院务公开栏)中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自荐,若虚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辅导员或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推荐→④填写《审批表》(见附件1)→⑤志刚成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核→⑥学院张榜公布→⑦院长、主任委员签署意见加盖学院行政章→⑧报北京顺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审定→⑨颁奖。
四、其它事项:
1.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①《审批表》(A3纸套印,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 ②院教务办签章的上年度(2015.6月---2015.12月)成绩单;③《汇总表》请详见附件2;④1000字左右个人申请材料;⑤大学期间各种获奖证书及科研情况等复印件。⑥申报品行奖的同学附个人先进事迹介绍(1500-2000字,用于表彰大会事迹介绍);②、③、④、⑤、⑥材料需要装订成一册。
(2).电子材料:以吉首大学校园风景为背景的生活照1-2张,用于宣传画册的制作,发到邮箱:276580473@qq.com。
2.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4月28日——5月15日。材料受理: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江生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志刚成才奖学金审批表》志刚成才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汇总表》志刚成才奖学金汇总表.xls
吉首大学文学院学工办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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