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
播、新闻传播学、学科教学(语文)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吉
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
经学院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
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
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
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教师
职 责: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
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
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
报、投诉事宜。
(三)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组
分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传播学、学科教学(语文)
四个复试工作组,具体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
各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 5 名,且应具有副教授(或具
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
情况。
(四)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小组每个评委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
绩。秘书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统计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
评分,计算平均分成绩。评分记录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
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复试场
所。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所有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分
数线(
B 类考生)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其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
数线基础上,总分降 20 分,单科降 5 分。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
础上,总分降低 20 分且不得低于 251 分,单科(满分=100 分)≥30
分,单科(满分>100 分)≥45 分。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
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
核。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院
招生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
5.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
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专业可以
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7.考生符合《吉首大学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8.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5.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
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校差异,考生初试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 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准。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
2.发送复试通知。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
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
通知”并确认,并于 12 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
资格。
3.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复试资格。
4.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
请在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 36 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
校复试资格。
5.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研究生
院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
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
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
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
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
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
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
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
(含 6 科)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
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
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
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
剂复试和录取。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
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
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
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
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8.《吉首大学 2023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表》,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二)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3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
技能等内容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 100 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
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
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考试时
长共为 120 分钟。
(四)复试安排
时间
4月6日
9:00—17:00
线下报到(报到地点:第一教
学楼文传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221);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按心理中心测试方案进行)
其他相关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
《吉首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指南》。
4月6日
19:00—21:00
分专业笔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研
究生院《吉首大学 2023 年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月7日
8:00—12:00
综合面试。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面试地点为
总理楼12楼61201;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面试地点为党员
活动室;
新闻与传播专业面试地点为影视鉴
赏室。。
4月7日
14:30—18:0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地点:影视鉴赏室。
4月8日
8:30—10:30
专业加试。
加试地点为文传学院中文之家,加
试科目见研究生院《吉首大学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月8日
12:00—17:30
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和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情况汇
总表。
地点:第一教学楼文传学院研究生
办公室 1221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待调剂完成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外语能力测试占 5%、专业课
笔试占 10%、综合面试成绩占 25%)。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外语能力测试占 5%、专业课
笔试占 10%、综合面试成绩占 35%)。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以
及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60 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
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
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先按
综合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
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
顺序确定名次。
4.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
补拟录。
(三)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
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入学时(
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院在复试工作中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虚心接受社会
与考生的监督。考生复试结束后,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向学院提出申
诉,由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
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