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位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承担弘扬与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的学科使命。因地制宜,依托沈从文与湘西文艺研究中心、湖南省湘西民族语言研究基地、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基地、湖南省民族语言文化等省社科研究基地,形成了沈从文研究、土家语苗语研究、湘西汉语方言研究、刘永济研究、里耶秦简研究、湘西非遗保护研究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鲜明的学术优势,服务武陵山区社会文化发展。学位点专业教师理论功底深厚,在基础性经典研究、地方性特色研究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学位点坚持立德树人、三全育人,实行“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打造“立足湘西、面向湖南、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文学鉴赏和批评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能够胜任文学、文学理论批评或语言学研究与教学、文化教育艺术事业管理或其他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具体目标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科研作风;热爱科学研究,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刻苦钻研精神。
(二)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较为宽广的知识面和较为广阔的国际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现状和国际学术前沿发展动态。
(三)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巧和方法,具备开展本学科科学研究、学术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一)文艺学
1.文艺美学研究:关注艺术思维哲学、禅宗美学、乡土美学三个领域,注重话语理论、视觉意识、“新批评”的中国化、西方戏仿理论问题的研究。
2.民族文艺研究:主要探讨乡土文学、湘西形象等主题,将文艺理论落实于民族文艺研究实践,提炼出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命题。
3.中西文论研究:围绕中国文论的基本理论、基本命题,阐述中国文论的生成、发展和现代意义;围绕西方文论尤其是现代性、后现代性语境中的文论问题,阐述中西文论的交互影响及学术价值。
4.文艺传播学:围绕影视传播研究、新媒体艺术研究和大众文化研究等,对大众文化现象的各个层面及时下其他文化热点进行分析研究;对新媒体中所形成的艺术形态进行探讨。
(二)汉语言文字学
1.汉语方言学:借助湘西多语言、多方言并存的地域优势,分析研究语言接触现象,探索语言演变规律。
2.文字学与训诂学:从传统小学代表性著作研究入手,着力于文字、音韵、训诂等研究,同时关注地方出土文献(里耶秦简等)的语言文字研究。
3.民族语言研究:以汉藏语系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方言)比较研究为主,特别关注濒危语言、地区语言接触关系和双语现象等专题的调查研究。
4.汉语史: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汉语语音、词汇、语法的基本面貌和特征,探索其发展变化的原因、规律,为汉语语音史、词汇史、语法史的研究奠定基础。
(三)中国古代文学
1.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以扎实的文献学功底和细致的原典研读为基础,对中国文论的基本命题、主要理论家、重要文论思想及诗话、词话等进行溯源性考证与现代性阐释。
2.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围绕中国历史文献、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和民族地方文献进行整理与研究。
3.中国古代作家作品研究:围绕中国古代著名作家作品及与之生成相关的社团和流派进行研究。
(四)中国现当代文学
1.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史研究:主要针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各阶段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社团及其与创作的关系进行研究。
2.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围绕中国现当代代表性作家作品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
3.沈从文研究:以沈从文生平、创作思想及学术思想等为专题,展开对其文学作品、文学意义、文学地位及其学术史价值的研究。
(五)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中外文学比较研究:从影响关系、平行关联及“变异”角度,研究中外作家、作品、思潮间跨文化的文学关系。
2.外国文学作家作品思潮研究:针对外国文学中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作家作品思潮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
3.译介学研究:以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或外国文学作品的中译为对象,探讨文学翻译、翻译文学及相关的译学理论。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依托武陵山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围绕非遗保护、民族文化创意、民俗文化研究等领域,探讨湘西非遗的文化形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途径、商业模式、品牌建设等。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时间)。
(二)培养方式
1.理论知识学习与科研能力培养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加强研究生文献检索能力、文献阅读能力、学理分析能力以及提出创新对策的能力培养,要求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参加学术讲座、读书报告会、专题研讨会、专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必须完成相应的课题研究、专业实践报告和学术报告。
2.导师主导与研究生主体相结合。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选择、确定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采用研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教学方法,让研究生充分地参与学习、研究,启发理论思考。
3.导师负责和学科组集体指导相结合。坚持导师负责、集体指导的原则,鼓励导师们参与研究生成长指导。导师对研究生全过程负总责,其他导师积极参与研究生学习、学业指导。学院积极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环节进行指导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