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委员会暨筹备委员会名单
筹备委员会主任:
李超副书记
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王江生老师 付华老师 李兰老师 刘兴禄老师
筹备委员会委员:
燕澄雨 徐 越 王裴斐 王 展 李振伟 张晓松 孙 文 莫丽莎 李湘宁 魏瑾烨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团代会学代会选举须知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定于10月13日19:00举行。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代表团必须配合大会筹委会做好选举的各项组织工作。
一、选举前,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选举办法》,落实本团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
二、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务必在10月13日18:30前入场完毕,入场前,由各代表团清点人数,代表进入会场后,在指定地点入座,不可随意走动或更换座位。监票和计票人员再次清点总人数。将清点情况报告大会筹委会。
三、选票由计票人分别发到每个代表手中,按照《选举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填写,填好后投入票箱。
四、选举时,不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会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各代表在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新闻单位的同志在大会清点人数完毕后方能入场。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团代会学代会日程安排表
10月8日(星期六)公布选举办法,通过例会和网络发布。
10月8日(星期六)各班提交代表,候选人提交申请。
10月10日(星期一)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候选人与代表资格
10月12日(星期三)公示候选人与代表资格名单。
10月13日(星期四)19:00
1、大会开幕式
2、报告到会人数,清理会场,闲杂人员回避
3、介绍领导、老师和团总支学生会代表
4、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5、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通过大会议程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8、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
9、通过大会总计票人、计票人
10、大会筹备小组清点人数、发放选票
11、候选人竞职演说
12、投票选举
13、计票
14、宣布收回票数及选举是否有效(总计票人)
15、宣布选举结果(总监票人)
16、书记总结并对新产生的团总支、学生会提出要求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团代会学代会会议须知
一、总的要求
所有代表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本着为学校发展、对广大学生负责的态度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参加会议;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二、具体事项
1、召开大会,各代表团必须提前于18:30分前整队入场。
2、大会采取集体签到的方式,各代表团于会前统计好实到人数和病、事假人数,由团长填写到会人数清点单交于大会筹委会。
3、大会期间,代表不得缺席。
4、参加大会选举是每个代表神圣的权利和义务,全体代表要保证按时参加选举,严格遵守有关组织纪律。
5、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听从统一指挥。
6、爱护公共财产,保持会场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7、大会进行时,各代表关闭手机。
关于选举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有关情况的说明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于10月13日召开,本次大会的选举设监票人3名,计票人6名。(其中包括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监票和计票。
一、 监票人(3人)
条件:
1、必须为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2、不是本次大会候选人代表。
产生办法:
1、 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报大会筹委会审议之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2、 总监票人由大会筹委会在监票人中提名产生。
职责:
1、 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选票;
2、 投票时在票箱旁监督投票;
3、 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工作人员清票选票,核实收回选票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4、 监督计票人计票。
5、 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鉴字,报告会议主持人。总督票人负责整个选举的监督工作,向大会主席报告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和选举结果。
二、 计票人(6人)
计票人、总计票人条件及产生办法与监票人条件及产生办法一致。
职责:
1、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及有关规定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
2、选票汇总,形成计票结果报告单并签字。
3、总计票人负责将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汇总和各票箱选票,计票汇总,并报告给总监票人。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学联有关规定,结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级团总支、学生委员由此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相关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委员会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委员会。
二、 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团代会学代会由六个学生代表团组成。大会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5级团总支学生会拟订选举产生32名委员名,候选人53名。
三、候选人名单,是由各年级、各班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各位候选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同意产生后,交各班酝酿。各班酝酿候选人名单时,可提出新的候选人。每一位新提候选人须经三个班级提名,提交换届选举筹委会审议,由筹委会表决,确定新增候选人名单,新提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名额的5%。(上一届学生委员参加本次选举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候选人名单,不占各班代表名额),所有候选人均要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
四、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2/3方可进行。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 学生代表名单由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在民主推举的基础上产生,每班6人。候选人不占班级代表名额。候选人需进行竞职演讲,表明自己的竞职意向,演讲时间不超过2分钟。
六、选举人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同意某一候选人在其姓名下方格内划“○”,不赞成或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如果另选用其他候选人,可在候选人名字后面的空格中写上姓名,并在其下方的方格内划上“○”。
七、被选举的候选人得赞成票数在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当选。如果当候选人出现少于或多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最后名额或重新选举。
八、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筹委会从各代表团推荐的人选中确定后,经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 计票人统计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将结果递交大会筹委会,大会筹委会主任通过后总监票人宣读选举结果,报告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
十、 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执行。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筹委会决定。
代表情况分布一览表
老师:5名
列席代表(上届团总支、学生会代表):9名
候选人:53人
各班代表:每班6人×5个班级=30名代表
共计:97名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