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实践教育,丰富实践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结合学校关于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推进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计划资助6个项目,具体数量根据申报项目总体质量进行增减,但原则上不超过7项。
所有立项项目按照2000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含立项费和结题费各1000元,分两次拨付。经费使用参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选题必须立意新颖、立论充足、有较强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符合国家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研究指导思想,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鼓励学生根据大学生“挑战杯”项目培育要求进行选题。
①有研究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院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②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③申请者每年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可参加两个项目。项目主持者在项目结题之前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④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并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⑤主持有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院级项目;
学院所有在编在岗教师都具备指导资格。同一指导教师每年只能指导1项。指导工作量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中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标准计算。
(5)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于5月5日之前把纸质申请书交给学院教务办,并把申请书电子版发到教务办邮箱(jdwxyjwb@163.com)。
学院组织专家于5月9日前对上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立项后2年之内必须结题,逾期者扣发结题经费。结题成果为1篇省级以上期刊论文。
附件:《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申请书》(见教师群和学生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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